通惠燃气2025年度常规燃气监理服务项目补充通知
1.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四条‘报价文件组成’”,现修改为:“报价文件组成:(1)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附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3)投标承诺书(格式附后);(4)法定代表人申明(格式附后);(5)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投标人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有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开标、评标、定标 6.2开标程序中‘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和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签到’”,现修改为:“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到”。
3.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废标条款‘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原件而未提供的’”,现修改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而未提供的”。
滨海通惠燃气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