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主城供热片区热电联产项目取水口工程涉航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滨海县主城供热片区热电联产项目取水口工程涉航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综合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概况详见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含投标须知前附表)、通用条款、评标定标办法、设计任务书和附件等五部分以及按通用条款第3条发出的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等内容组成。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自筹。
3.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根据航评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滨海县主城供热片区热电联产项目取水口工程进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编制《滨海县主城供热片区热电联产项目取水口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并获得准予交通运输行政确认决定书。对滨海县主城供热片区热电联产项目取水口工程施工期引起的通航安全影响及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施工期的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编制《滨海县主城供热片区热电联产项目取水口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并获得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许可证。
编制《滨海县主城供热片区热电联产项目取水口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并获得准予交通运输行政确认决定书;(2)编制《滨海县主城供热片区热电联产项目取水口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并获得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许可证。
5、编制深度及要求
(1)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设计标准和技术规定的深度及成果要求。
(2)设计质量标准须符合相关国家设计技术规范、省市和行业设计标准及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最终所提供的设计成果应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
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本次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则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③追究其延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终身禁止参加滨海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何项目的投标;⑤上报滨海县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7、付款方式:
乙方提交完整的报告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及获取许可证后一次性结清合同款。
注: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6%专用税票,按合同价/1.06×(1+提供税率点)结算。
8、投标有效期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9、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9.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4000元整,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好带至开标现场,交给工作人员核验。
9.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即人民币中标价×10%)。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①现金、转账(必须从中标单位帐户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②保函;③保单。对不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提交完整的报告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及获取许可证后三十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
9.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3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请投标人将此纳入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10、招标文件发售
10.1开始发售时间:2026年4月17日起。
10.2发售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新行政服务中心2楼西南角2108室。
10.3招标文件:免费。
11、现场踏勘
11.1本项目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踏勘现场。
11.2地点:位于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
11.3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并将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11.4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0.5万元整,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13、评标办法和评标规则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详见本招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分为投标书,共1个标书,标书的详细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
15.1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16:00时止。
15.2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新行政服务中心西南角2112室。
16、开标
16.1时间:2026年4月23日16:00时止。
16.2地点: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新行政服务中心西南角2112室。
16.3招标人将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出席,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7、招标人:滨海县恒发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562815000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臧先生 电话:18052978738
滨海县恒发热电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